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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煤電基地規劃合理性 應以水資源為重點

和訊網消息 2012年1月12日,國務院以國發[2012]3號文件發佈瞭《國務院關於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意見》,這是繼2011年“中央1號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會議明確要求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以來,對實行該制度作出的全面部署和具體安排。《意見》指出“水是生命之源、生產之要、生態之基,人多水少,水資源時空分佈不均是我國的基本國情和水情。當前我國水資源面臨的形勢十分嚴峻,水資源短缺、水污染嚴重、水生態環境惡化等問題日益突出,已成為制約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主要瓶頸。”《意見》的出臺,表明瞭我國當前水資源危機的嚴重性。我國在建和規劃中的大部分煤電基地都存在“多煤少水”的現象。在這些基地內的煤炭開采、發電、煤化工產業鏈大都是高度耗水的行業,若不加以嚴格限制,在水資源已經非常匱乏的西部幹旱半幹旱地區進行大規模開發將嚴重加劇水資源短缺矛盾,威脅水資源安全,可能引發尖銳、復雜的社會、經濟、環境問題。因此煤電基地建設必須充分考慮水環境容量和水資源長期承載能力,必須認真落實水源和可供用水量的問題,實現煤電基地水資源的永續利用,保障生態環境與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本著考慮西部社會經濟環境可持續發展的長遠利益的出發點,提出以下建議供決策者參考。目前可以查詢到的對於西部煤電開發消耗水資源問題的研究與評價范圍、深度有限。建議各級有關部門盡快開展嚴格的煤-電-化工基地建設的水資源影響評估,以此作為決策的重要依據。2012年年初環保部啟動的“西部大開發戰略環評”中,也應當重點分析評述西北煤炭基地耗水問題。在以上各類環評、水資源評價及最新研究的客觀核算、分析基礎上,有必要以國務院國發[2012]3號文件《國務院關於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意見》為根據,本著量水而行、以水定產的原則對西部各省份項目建設可行性、規劃規模合理性作出重新評價;對自然環境無以為繼或嚴重威脅水資源安全的,建議及時對相關規劃做出修訂、調整,以從決策源頭保證社會經濟和環境的可持續發展。(本文來源於中國科學院地理科學與資源研究所:《噬水之煤 : 煤電基地開發與水資源研究》)

新聞來源http://news.hexun.com/2012-08-15/1447952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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